責任編輯:本站編輯 來源:中國農藥工業網 日期:2024-10-18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規范和指導農藥行業廢鹽利用處置的環境管理,10月12日,生態環境部批準《廢鹽利用處置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農藥行業)》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本標準自2025年4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農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主要成分為氯化鈉的廢鹽在收集、貯存、運輸、處理、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的污染控制要求,以及監測和環境管理要求。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起草單位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農藥工業協會。